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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医疗保障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1-05-19 08:45

根据工作需要,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和下属单位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程序

宿州国合辅警服务有限公司受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其中宿州市医疗保障局招聘工作人员6名,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4名。工作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工作由宿州国合辅警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二、报名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心理健康,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四)身心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三、招聘岗位

(一)具体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如下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的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治安处罚的;

4、曾因违法、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8、其他依法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截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宿州国合辅警服务有限公司(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云计算产业基地D座3楼304室)

联系人:办公室:3089239

秦经理:18155712583

杨经理:18155713761

张经理:19155710908

报名费用:100元/人

报名材料:现场填写《个人简历报名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专业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一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6张。

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五、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科目和内容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医疗保障相关业务知识、写作等。笔试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待定

笔试地点:待定

(二)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

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宿州国合辅警服务有限公司公告栏及网站(www.anszgj.com)进行公示。根据考生报考的单位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不分专业,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逻辑思维、应变处理和语言形体等方面的要素情况,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根据考生报考的单位和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由宿州国合辅警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即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宿州国合辅警服务有限公司公告栏及网站(www.anszgj.com)进行公示。

九、签约聘用

应聘人员实行 2个月的试用考核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与宿州国合辅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在聘用期内违纪违法的、不胜任工作的或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随时解聘,人员缺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或招录。

十、工资及福利待遇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市政府核定的行政事业单位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宿州国合辅警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文章来源:宿州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