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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宿州市埇桥区直属幼儿园招聘幼师60人公告
日期:2022-06-27 09:44

安徽嘉美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宿州市埇桥区直属幼儿园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60名。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各园区招聘人数如下:

温馨提示: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聘信息以安徽嘉美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布为准。

一、招聘对象及具体条件  

1.学历:具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

3.教师资格: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基本技能:具有幼儿教师弹、唱、说、跳、画的基本技能。

二、招聘流程       

(一)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一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2张。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报名人员需填写《个人简历报名表》。(下载附件)

面试须知:报名人员在进入面试考场前,本人皖事通APP安康码、行程码双码需均为“绿码”状态,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1.面试时间:2022年 7月11日

2.面试地点:埇桥区直属幼儿园银河四路园区(万达华城北侧约50米)

(二)面试

面试内容:技能展示、无生上课。

三、联系我们       

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4日-7月10日(工作日)

(上午8:30-下午17:30);

联系电话 

座   机 0557-3926166

汤经理 13014007321

闫经理 13083023758(微信同步)

报名地址

宿州市埇桥区南翔云集3号楼1718室

四、报名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高,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作风正派,甘于奉献,爱岗敬业,有爱心、有亲和力和服务意识,具备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心条件;

(4)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性格开朗,合作意识强,服从分配,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目前已被宿州市认定备案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在读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体检及公示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成绩出现并列,按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缺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安徽嘉美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签约聘用   

1、专任教师聘用期为2022—2024学年度。

应聘人员实行试用考核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与安徽嘉美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在聘用期内违纪违法的或不胜任工作的或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予以解聘。

2、工资及福利待遇

(1)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转正后工资2200元/月,并且增加绩效、教龄、班主任补助等,购买五险(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包含生育险)、大病救助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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