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负责学校学生心理教育辅导、保健、咨询等工作,能按照要求做好学校心理教育辅导咨询工作并建立个人档案;
2.定期开放心理辅导室,热情接待学生、家长的来访咨询;
3.遵守职业道德,对不属于学校心理咨询范围的心理疾病及时与家长联系,寻求良好解决方案;
4.主动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深入学生的学习生活,了解学生心理问题倾向,适时的展开心理教育与辅导工作;
5.担任小初心理课教师,及时备课,按时上课。
6.持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
有意向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淮海南路与和谐路交叉口南14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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